我有个问题想了解一下,我们是三个人一起合租的房子,签合同是一个人签的,合同签的是一年,6月份签的到明年6月份,现在有两个人要搬走了,请问违约金是全部都是我们两个来支付吗?在我俩搬走之后,又支付了两个月的房租。
17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合同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合同,则需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您们的情况中,由于合同已经签订了一年,并且其中有一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那么该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形,一般情况下,合同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通常会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和违约的程度来确定。在这个案例中,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至于您提到的两个月的租金支付,这可能是由于双方未能及时沟通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这部分费用应由对方承担,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看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法规差异或合同条款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