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在我朋友那租的地方开始说一年八千然后我说分开给就先给了两千平均一下不就是3个月么开始他说水电费全免中间他说那个月水电用的有点多让我们平摊我出于朋友的关系也给了后来这三个月到期了我不想租了本来9月1日到期现在9月五号他要这几天的房租我应该给么?如果我偷摸把东西搬走了可以么没有签合同
17天前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房东之间存在租赁关系,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双方有约定。关于租金支付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双方会按照租赁期限内的实际使用时间来计算租金。因此,在您提出分开支付的情况下,应按实际居住月份进行计算。 关于水电费用和物品转移,通常情况下,租赁协议中会有明确的条款规定,如水电费用是否包含在租金之中以及是否需要额外付费等。如果您认为水电费用未包括在内,则房东有权要求您承担这部分费用;若已包含了,那么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房东反映是否存在额外收费的情况。 至于物品转移,如果没有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或相关文件确认,那么可能不会构成违约行为。但是,如果您确实需要将物品转移到其他地方,应当提前告知房东并征得同意。如果房东不同意,您可以考虑协商解决或者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最后,请记得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和凭证,以便于日后处理类似情况时提供证据。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