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三方坐在一起谈价时,房东和中介说,中介费出五千。中介说好的,我和中介说,那我也便宜。中介说,一样的。第二天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的条款是印好的,甲乙双方各出1%。我说这个中介费,中介当时说,没关系的,签签的。房子交易结束,房东给了中介五千。到我付中介费的时候,中介说要八千,我不同意。中介说要打官司让我付全部百分之一,1万5,请问这个官司我能打吗?如果按合同,双方百分之一,那房东要付1万5,我的观点是既然合同上双方各付百分之一,那么房东付多少我付多少,房东既然付五千,我为什么要多付,如果当初签之前中介说清楚要付多少,我可以选择不买,不能我买了以后要我多付。请问我对吗?
17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与中介之间的争议主要围绕着中介费的问题。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双方均同意按照1%的比例支付中介费。如果您认为该比例不合理,可以要求对方调整或取消该条款。但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您可以随意更改合同中的任何条款。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房东已经支付了中介费,并且中介声称需要收取8000元作为额外费用(即超出合同约定的部分),这可能违反了合同的公平原则。因此,您可以考虑是否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寻求其他解决方案来解决这一问题。 关于“如果当初签订合同时中介就说清楚要付多少”,实际上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这一点。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详细记录下整个过程,包括与中介的沟通、签约过程以及付款情况等信息,以便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尽可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需要注意尊重他人的权益。最终的决定应该基于您的利益最大化和法律依据。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指导,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