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发回重审,要到中院。故意毁坏财物罪,一审4年,证据不完整。重审变三年。在工地送料,对方去了说了他的工地,就打,堵着我们的车子,我老公开车跑碰着对方的车了,对方下来打, 我老公轻伤二级,车维修13600。对方给放出来了。本来是交警来的,不按交通事故,不讲前因后果。破损没有物证,坏的东西没有照片。15937892233,卷宗
2024-11-04 17:3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案件涉及故意毁坏财物罪,并且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和轻微伤纠纷。以下是一些建议。 与对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医疗费用等。 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认为对方的行为构成犯罪,建议及时报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同时,请注意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和证据,以备后续处理。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