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甲找我的另外一个朋友乙借钱,当时法律意识淡薄我给他们做了担保,签了字当时口头说的是担保甲不还款时我帮乙找到人。做为第二被告法院判我还款,但我不明白为什么法院一直在执行我,而不执行借款人。这合法吗我还可以上诉吗?还有就是当拘留我时法院的人说如果我可以帮法院的人找到甲可以减轻我的还款压力 ,我就帮法院的人找到了甲,并且守了一夜,天亮后法院的人把他带走了,结果是甲身体原因不能拘留这事就这样了。我的还款压力也没减轻请问法院的人对此事负责吗?还有就是拘留我时我爱人为了让我出来筹措了3万元还给乙并签了还款协议,每月还5000元,我现在还不了那么多怎么办?和乙协商降低还款额度乙又不同意。拜求解答
2024-11-22 02:19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与法律顾问进行详细沟通,以便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在您的案件中,首先需要确认的是借款合同的合法性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您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那么即使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也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至于您提到的“法院一直执行我”,这可能是因为您的行为构成了违约或者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您的财产以实现其债权。 对于您爱人帮助法院的人找到甲并协助执行的问题,这属于个人行为,与您本人无关。但是,如果法院的人存在违法行为或不当使用权力的行为,导致您受到不必要的伤害,您可以考虑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国家赔偿。 最后,关于还款压力,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来解决这个问题。此外,也可以尝试与债权人谈判,看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