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户口迁入我生产队已有八九年了,但没有任何土地,现我队修高铁占用了我家的土地,生产队也有297个农转非名额,队长说我老公是挂靠户要出三万元买这个农转非名额,他们干部这样做合法不?
7天前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户口与户籍地之间的关系并非基于其是否拥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或宅基地等财产。因此,你老公的户口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因结婚等原因,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也就是说,如果你老公想要更改自己的姓名,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再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这意味着,在你老公需要办理农转非手续时,如果他有正当理由(如结婚、生育子女),那么你单位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工资。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综上所述,你的老公是否有资格获得农转非名额,应以当地人民政府的相关政策为准。同时,你老公有权要求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工资,而不需要额外支付任何费用。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