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6年8月进入某保安公司,合同签的是派到某商场工作,但实际情况是我除了商场工作,晚上公司还安排了一份工作,没有签劳动合同,支付的报酬也低于最低标准,有没有漏洞可以申请赔偿
5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遇到了以下情况。 您在2016年8月进入了某保安公司的雇员职位,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工作合同。合同中明确提到您将被派遣至某商场工作。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您不仅需要在商场内进行安保工作,还有额外的工作任务,如夜间巡逻等。这些额外的工作并未包含在原先签订的合同之中,因此,这可能构成了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工人的工资待遇。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资水平不符合最低标准,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要求得到相应的补偿和赔偿。 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于维权。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可能会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如有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