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学一起开店,算合伙,她投了6000左右,我单方面关店,说会还她所有的钱,然后现在还欠5000,我不想还了,她没有借条,她能不能告我,我会不会输
2024-10-21 20:27你好!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书面的合同或协议才能构成合法有效的合伙关系。因此,如果没有明确的合伙协议或其他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合伙关系,那么你可能无法以合伙人身份要求对方偿还债务。 其次,如果你已经单方面决定关闭店铺并告知对方将会偿还所有款项,这通常被视为解除合伙关系的一种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你现在不想再承担这部分债务,你也应该考虑是否需要重新签订一份正式的协议来确认你的权利和义务,并记录任何已达成的共识。 最后,如果对方真的没有收到任何借款凭证或者相关证据支持她的主张,那么在法庭上可能面临一定的困难。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依据具体案件进行分析,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您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