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对方30万元。说把价值60万元的房子卖给对方,对方支付了一部分,然后还有7万元尾款,对方已经装修了,当初答应给对方过户,但是发生矛盾就不想给对方了。通过中介签的合同,没有去房管局登记和网签 ,后来房管局调解,现在不想卖给对方了,想委托律师诉讼处理,愿意支付律师费。
2024-06-28 02:40在这种情况下,您面临的是一个合同履行的问题。首先,您与对方通过中介签订的合同,即使没有在房管局登记和网签,如果合同内容合法有效,且双方已经达成一致,那么合同依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对方已经支付了部分款项并进行了装修,表明对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的部分义务。 如果您现在不想继续履行合同,即不想将房子过户给对方,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需要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这可能包括对方已支付的款项、装修费用以及可能的违约金等。 在房管局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您选择委托律师提起诉讼是合理的。律师将帮助您分析合同的具体情况,评估违约的可能性和后果,并代表您与对方协商或在法庭上争取您的权益。诉讼过程中,律师费是您为了维护自己权益所必须支付的成本。 建议您尽快与专业律师联系,详细了解您的合同条款、违约责任以及可能的法律后果,并在律师的指导下采取合适的法律行动。同时,考虑到对方已经对房产进行了装修,这可能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因此,专业的法律意见对于您来说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