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 7月6号我们签订的购房合同,我也交了一万元定金,期间一直给我推脱过户问题,现在我发现对方的房产证是最近8月7号过的户,换成别人的名字,不是我之前签订合同的名字,现在我不想要房子,对方不给我退定金,是他们违约,需要律师帮助。
2024-06-28 02:51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7月6日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定金,但后来发现卖方在8月7日将房产过户给了其他人,这显然违反了您与卖方之间的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卖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将房产过户给他人,属于违约行为,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定金。 首先,您可以与卖方进行协商,明确指出其违约行为,并要求退还定金。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支付定金的证据以及卖方过户的证据,以证明卖方的违约行为。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律师,律师将帮助您准备诉讼材料,代表您进行法律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律师也会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