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公司开车把人撞了,保险公司赔偿完了,还要一万块钱,这个钱是谁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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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因此,在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已经赔付了您所有的费用,剩余的一万块钱属于车辆所有人,即公司的所有。 如果公司认为这是一起事故的责任问题,建议联系交警部门或法院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欢迎您随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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