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公司开车,把人给撞了,不严重,有第三者保险,还没有出院,现在有事要离开大连,我要走算逃逸吗
2025-04-03 02:24在您提到的情况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如果您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即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并且您没有及时报警或保护现场,可能会被认定为“逃逸”,从而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具体的定性需要依据具体事实和证据来判断。 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中,通常认为“逃逸”是指故意改变交通事故现场状态,使事故责任难以确定的行为。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擅自移动或者破坏现场; 试图隐瞒或者毁灭证据; 隐瞒事故真相,如故意遮挡车牌号等。 如果您在事故发生后确实没有及时报警或保护现场,可能面临上述风险。因此,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请务必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报警并保护现场。同时,如果您的伤势较重且尚未完全康复,建议暂时留在原地接受治疗,避免长途旅行,以免加重病情或影响恢复。如果医生建议您离开大连,应遵循医嘱,确保身体状况稳定后再考虑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