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结婚,沧州有套房子房主是孩子的爷爷奶奶,结婚时礼金说好二十万,又因为他家没钱了,经我们俩沟通就给了十万,后来他爸妈说用,我就又把结婚的十万给他们家用了,然后我婚后在园林局下面的公园上班,对象那时候不上班,后来他又找了个卖车的工作,没俩月他就不上了,怀孕期间我又带他去我们老家弄枣赚了点,现在我们俩都没上班,他爸包工程,钱还在他们家,他每天好吃懒做,本以为生完孩子他会努力没想到还是如此,很失望想离婚,我们有一个女儿,孩子我想要,我想知道我最多能得到多少财产或补偿。
2024-12-27 23:26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你们没有约定财产分割,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因此,在您婚前购买的房产以及婚后收入和投资收益等共同财产,均应平均分配给双方。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过错导致您的财产受损,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至于抚养权和子女的探视权,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双方的生活习惯、工作情况、家庭环境等因素。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深入沟通,协商解决抚养权问题,并争取对子女的探视权。 最后,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和指导,但请记得,最终的决定应该由您自己做出。希望您能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