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车有个事故,交警事故认定对方全责,但对方是电动轻便三轮车没有保险,我的保险保了第三责任险,不计免赔,请问这个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29天前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并且双方都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则在事故发生后,首先由交强险进行赔付,不足部分再按照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付。由于你方的车辆未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因此在交通事故中,你的损失需要先由交强险进行赔付。 至于电动轻便三轮车是否属于非机动车范畴的问题,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一般来说,电动轻便三轮车被归类为非机动车。因此,在事故中,如果你的车辆属于机动车,那么你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你认为自己的车辆不属于机动车范畴,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重新鉴定。 此外,如果你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复核仅针对事实和程序方面的错误,对于责任划分等法律性质的问题,复核结果不会改变。 最后,如果你已经完成了事故处理并得到了赔偿,建议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可能发生的争议时提供支持。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