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老公贷款买房,说是贷款合同三年一更改,现在三年期到了,老公贷款还上了之前的贷款,然后又重新贷款并且把贷款人的名字写上了我,这种情况如果离婚这部分贷款需不需要我全部承担,房子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2025-01-06 05:59在婚姻关系中,一方的债务通常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丈夫通过重新贷款并更换贷款人的方式偿还了之前的贷款,并且新的贷款合同上也包括了您作为共同还款人的情况,那么这部分贷款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至于房产是否需要分割的问题,这取决于房产的具体情况和你们之间的协议。如果您们之间有明确的财产约定或者协议,那么按照协议处理房产分割可能更为合适。如果没有具体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来考虑房产的分割。 总之,在涉及房产分割或债务处理时,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