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的房子拆迁了,但是拆迁办的人说我们是无人居住的房子,只给爸爸分了一套,孙子就没有了,请问这合理吗?
2025-05-04 07:21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的规定,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对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进行登记、调查,建立档案。因此,如果您的祖父母的房屋属于历史文化街区或历史建筑,那么您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可变更,即使房屋被拆迁后,您仍有权要求得到与父母相同的安置权益。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建议您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