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应单位对待不公,现已一次性买断工龄,但是他们只给我算了在本单位的工龄,因我是正常调入此单位的。而他们只算此单位的工龄。以前单位的十年工龄没给我算。请问他们做的对吗?我很郁闷啊!
2024-12-09 11:22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或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如果您在工作期间有不满或者不满意的地方,可以提前通知公司解约。 关于工龄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员工的工龄是从入职之日起计算的。您提到您是正常调入该单位的,因此应该从调入之日开始计算工龄。 至于之前单位的工龄是否也应该被计算,这取决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建议您与之前的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其对于工龄计算的具体规定,并据此要求公正处理。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通过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