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七年前出来车祸,跟孩子他爸一起出车,他开车造成我终身残疾,现在他跟别的女人一起生活,我通过法院每个月给我八百块钱生活费,最近两个月,他不想给了,这样,我告他遗弃罪,成立吗,
2024-10-23 00:57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弃罪是指行为人故意不履行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的抚养义务,情节恶劣的行为。如果您与前夫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并且有子女需要共同抚养,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通过法律途径获得了孩子的抚养费,每月给予800元的生活费用。然而,如果您的前夫不再支付抚养费,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其抚养义务,或者申请强制执行。 请注意,具体案件处理应当基于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建议您与前夫进行沟通,尝试协商解决抚养费的问题,避免激化矛盾导致进一步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