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就是现在我跟我老公现在住的房子是老人的,现在房主也是老人的名字,我老公原来有一份地皮几年前给他姐姐建房子现在她姐姐要卖给我们,不过地皮的名字还是我老公的,现在我就想咨询一下要是换的话这个是属于婚后财产吗?当然原来老房子这里以后要是卖的话就属于他们两兄弟分,就是要是换的话以后这老房子这里卖的话就没有我们这份了,这个有法律依据吗?
27天前你好!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婚前或婚后取得的房产、土地等财产,但这些财产通常需要经过登记才能成为共同财产。因此,在你的情况中,如果你们两个都同意将房屋卖给你的姐姐,那么该房屋在过户到你和你丈夫名下时,应该被视为你们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该房屋可能被认定为你们共同财产,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一定会被划分为你们两个人所有。具体来说,法律规定,除非双方明确表示同意,否则离婚后新配偶不得继承原配偶的遗产。因此,如果你和你丈夫决定将房产出售给你的姐姐,但没有书面协议约定如何分配,那么新的买方可能会要求按照法定顺序来处理财产,即先处理原配偶的财产,然后再处理新配偶的财产。 综上所述,建议你在考虑出售房产之前,与你的丈夫进行详细讨论,并确保双方都有意将其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同时,也应考虑是否需要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