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份买的商品房(交房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当时已经封顶,开发商打着现房的旗号开售,我是因为要结婚急着买房,并且售楼小姐一直说会提前交房,看着房子已经封顶且交房日期近所以毫不犹豫的买下了,买房至今我多次去工地看工期进度,过程极其缓慢(有图片为证),眼看开发商要逾期了我多次去到售楼部,售楼小姐及经理一直打太极,说是什么施工方的原因不关开发商的是,而且一直以延期一两个月且可以让我八月尾装修为由先稳住我,如今据交房日期仅三天了,却得到售楼小姐通知要延期到12月尾其余按合同办,这严重耽误我的婚期且一直推诿打太极,所以寻求律师看看有没有争取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办法。
16天前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向开发商提出书面异议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房屋建设; 将开发商和相关责任主体告上法庭,通过诉讼手段追究其违约责任; 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如消费者协会或房产管理部门等进行调解解决纠纷。 同时,建议您保留好与开发商沟通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售楼小 请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