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问题是在十五年前,我还是一个未成年的时候,因为帮同学提水烧饭,而烧伤了一位同学,法院判决我交八千多元金额,因当时没交,时隔十五年了在交因怎么算,现在法院却扣了我两万多元钱了,案子却没有撤销,我应该怎么做
9天前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与当时的原告沟通了解案件的详情和具体要求。如果您的经济状况允许,并且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您可以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支付。如果您的经济状况不允许,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寻求法律援助的方式解决问题。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其他合理理由,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或申请复议。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法院。 最后,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请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疏忽大意导致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