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失信被执行人问题 2016年法院判决离婚,我应赔偿前期10000元精神损失费+每月700元的抚养费,判决生效后我没有及时支付款项,前期去法院提交了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法院还没把我列入执行名单之前我就支付了10000赔偿金还有抚养费,支付以后前妻没有去法院撤销申请,后来法院还是把我列入了执行名单,最终我入法院说清楚了,法院只是给我弄了屏蔽,没有给我撤销,我让法院撤销他不撤,
2026-03-13 23:17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您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义务并提交了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给人民法院,那么您可能不需要再次请求撤销被执行人的资格。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进行确认。 一般来说,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您已经全额或部分偿还债务,并且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法院可能会考虑撤销对您的执行措施。然而,具体是否可以撤销取决于当地的司法实践以及具体的案件细节。 建议您联系当地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处理此问题。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