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担保有效期我为他人在山东农村信用社担保一笔30万元贷款,还款期限是2010年10月,债务人到期未归还贷款,农村信用社也一直未起诉,也为与我们担保人签订任何书面协议,现在已经过去七年多,我们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8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如果您作为担保人,在没有收到法院的通知或者判决的情况下,仍然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人民法院,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并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