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现有一女儿八个月大,丈夫出轨,在妻子怀孕期间找小姐两次,4月份跟别人开房一次,7月看到他和别人聊天记录约炮无数次(不是同一个)现协议离婚不成。财产:男方婚前在商场租商铺经营一家花花公子专卖店(包)但婚后因为个别原因和商场重新签了合同,今年五月份在超市又开了三家花花公子专卖店,当是有欠总代理6万多货款为付清,男方现多次说有欠十多万或不止的外债(女方未知情的情况下),男方婚前和女方在几年前借5万块钱未还,婚后和女方父母借6万左右用于店铺铺货。问:女方起诉男方的话能不能拿回之前所借给他的钱,和四家店铺算共同财产吗?怎么分?男方外债什么样的外债是有效外债?女方大约能拿多少抚养费?
2025-09-19 01:34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将提供一些建议。 借款债务。如果借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且双方对这笔债务没有约定,则该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因此,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偿还这部分债务。 赡养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成年后的赡养费由其自己承担,除非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独立生活。因此,女方无权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商店产权。由于男方已经与商场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且在超市开设了三家花花公子专卖店,这些商店被视为个人财产。因此,即使存在欠款问题,也不能视为共同财产。 外债是否有效。对于有效的外债,即债务人有能力履行债务的外债,法院通常会支持债权人请求偿还债务。但是,如果债务人的收入不足以偿还债务,或者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那么法院可能会采取其他措施来解决债务问题。 最后,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