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2018-3月3在深圳龙中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工作至6月18号,也就是昨天离职的,期间口头提过两次要签劳动合同,还有一次是通过聊天也提过。公司一直不给我们签,我的岗位是机动人员,是属公司直招进来的,不是属于承包业务员。在我进来之前公司也没有说要扣压一个月工资,后来我才知道,我现在离职了,目前公司扣押我48天工资,说这个月月底给我发上个月的工资,另外18天两个月再发。我觉得很不合理,为什么要扣压工资两个月后再发?公司给的理由是我之前有派件,派件会产生一些遗失,和延误,到时候这些要扣除这些费用。因为这家公司不给我们签合同,所以离职走了之后,他们会无缘无故的产生一些不合理罚款。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做
2025-08-29 05:1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中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中通”)工作的过程中,确实存在口头提出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并且公司未予履行。此外,您提到公司声称需要根据之前的派件情况来计算并扣押您的工资。 首先,关于是否应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中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虽然没有直接强制性规定,但通常情况下,员工应与雇主协商后签订劳动合同,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保障。 其次,关于公司扣押工资的问题,这可能涉及到劳动法中的某些条款,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如果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您有权要求其纠正错误或赔偿损失。 最后,关于公司声称的派件产生的遗失和延误等费用,这似乎涉及到了商业纠纷,建议您先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处理此类事件时,保持冷静,收集相关证据,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身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指导,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