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2018-3月3在深圳龙中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工作至6月18号,也就是昨天离职的,期间口头提过两次要签劳动合同,还有一次是通过聊天也提过。公司一直不给我们签,我的岗位是机动人员,是属公司直招进来的,不是属于承包业务员。在我进来之前公司也没有说要扣压一个月工资,后来我才知道,我现在离职了,目前公司扣押我48天工资,说这个月月底给我发上个月的工资,另外18天两个月再发。我觉得很不合理,为什么要扣压工资两个月后再发?公司给的理由是我之前有派件,派件会产生一些遗失,和延误,到时候这些要扣除这些费用。因为这家公司不给我们签合同,所以离职走了之后,他们会无缘无故的产生一些不合理罚款。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做
8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处理此事。 首先,建议您立即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经理进行沟通,要求他们解释为何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扣留您的工资,并询问是否有可能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可以考虑收集证明材料,例如派件产生的遗失和延误情况的相关记录,以及任何相关的书面协议或者文件,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最后,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