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叔叔(40多岁),智力不太好,拿低保生活,但生活能自理,一直很正常。前几天去银行取钱,去早了,遇到运钞员,运钞员不知道为何对我叔叔说:快走,再不走就把你抓起来(具体对话不太清楚,大概是这个意思)然后把我叔叔吓得跑回家,跑回去以后精神就有点不正常,老说有人要打他,抓他之类的,这是不是被吓出被害妄想症了?这能追究运钞员的责任吗?
2025-03-01 16:25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的叔叔可能因为受到惊吓而产生了被害妄想症的症状。这种症状通常需要专业的医疗评估和治疗。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联系当地的医疗机构或心理咨询机构,寻求专业帮助。 至于是否可以追究运钞员的责任,这个问题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条款和当地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运钞员的行为导致了对您的叔叔的伤害,那么他们可能会被认为有过错,并且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因此,建议您尽快与当地的法律专家进行沟通,以便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同时,也可以考虑将此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以确保相关责任得到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