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要是医院培训协议书方面,我考上了基层卫生院的编制,我现在想辞职,医院要我赔偿培训期间2年的工资及绩效,是否合理。我培训期间也在培训单位干活。培训费是国家给的。我培训前只签了这个合约,现在医院要我补签一个培训完不干满5年就要赔偿所有培训期间费用,我未有签。请问我这个赔偿的费用高吗?
2025-07-30 02:5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入职后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对于您所提及的培训协议,如果该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且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则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您提到的培训期间的补偿问题,首先需要确认的是,您是否有依据法律或合同条款要求得到相应补偿的权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例如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法院等机构。 此外,关于“培训期间在培训单位工作”的情况,可能会影响您的权利主张。具体而言,如果该培训期间的工作属于正常的工作时间范围,且符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那么这部分工作的报酬应由雇主支付。然而,如果该部分工作被安排在非工作时间内(如休息日),则其报酬应当由个人承担。 综上所述,建议您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同时,若对相关事宜仍有疑问,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