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一个朋友合伙做生意他投资了14万.现在说要退出.他的钱全部借的高利贷.我问他哪里来的钱他说借朋友的.现在他要退出说借的钱是高利贷利息要我还?这样合理吗?
2025-06-18 10:53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比例共同出资并共同经营。如果您的朋友要求退出,并且提出借入的资金为高利贷利息的要求,那么您有权拒绝接受该部分资金,并要求其退还已投入的本金和相应的利息。 首先,您应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对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以及对于未到期债权的追索权等。其次,您可以考虑与您的朋友协商解决这一问题,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事时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以确保最终的结果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