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伤,买了社保,工人自己已从社保取得赔偿。公司也给了赔偿(就业补助金),但没有经过正规手续办理(私下交付,未工作月工资+医疗费用+现金补偿)额度应该已经满足就业补助金的条件。工人取得赔偿时也签了字条(大约意思为此时到此为止)。现在工人换了工作,又回过头来起诉向我们索要赔偿。
2024-10-01 01:00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医疗费。包括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接受治疗所发生的合理必需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生活护理费。指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劳动需要而进行必要的生活护理活动时所需的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费。指工伤职工因工伤致残后,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等辅助器具以维持正常生活或参加劳动所必需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对于您的情况,由于您提到的金额已经超过了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因此,您可以要求雇主按照上述标准给予相应的赔偿。 至于工人换工作后再回来索要赔偿的问题,建议您及时与工人沟通,并了解其具体诉求和理由。如果工人坚持要求赔偿,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选择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处理此类纠纷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好证据,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诉讼。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