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年前,我们两家为了方便耕种,将土地互换,当时只是达成口头协议,也没有说换到什么时候,今年土地被征用,我们在土地上栽的果树,对方来要土地补偿款,我们该把土地补偿款给他们吗?
2025-03-29 10:38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果双方在土地交换时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则可能需要重新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手续,以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得到明确和保障。 至于您提到的果园,如果没有经过专门的土地使用权转换程序,那么这部分资产不属于土地补偿范围之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特殊约定或法律规定,否则您不应当将土地补偿款给付给对方。 如果您希望保留这些果树,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看能否就这些果树单独进行补偿。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咨询专业的土地评估机构或者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