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两科做鉴定是只出最低的那一科还是两科都有结果
2025-02-18 01:57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需要同时进行两个科目的鉴定。这两个科目分别是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鉴定。 如果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评定为一级或二级,那么其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鉴定通常也会相应地评定为一级或二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将获得最高级别的伤残等级以及相应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评定。 然而,如果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评定为三级至六级,则其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鉴定可能不会达到一级或二级,而是会按照三级至四级来评定。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可能会得到较低级别的伤残等级和不同程度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评定。 总之,对于工伤职工来说,他们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将基于他们具体的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