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十二点骑电动车四家,在和平路上青石板翘起,灯光昏暗,摔倒照着严重身上多处骨折,应该有什么部分负责处理。
23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行为,比如驾驶员未遵守交通规则,导致车辆失控碰撞行人;或者行人违反交通规则,与机动车发生冲突等情况,那么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本案中,如果可以证明是机动车造成的事故,且无法证明是行人故意撞击所致,则可能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行人承担次要责任。但是具体的责任分配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如果您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