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在农村办的酒席属于同居关系没有领结婚证 现在有个15月大得女儿 我和他没有感情了 想解除同居关系 但女儿不知道怎么分配 也不知道我们生活时候得欠债怎么分割 还有办酒席时他家给我家两万块钱养钱和七万块钱彩礼怎么处理
2025-07-15 00:23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问题。首先,关于是否构成同居关系的问题,需要根据当地法律规定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如果两人共同生活在一起,且具有性行为,那么可以认为是同居关系。 其次,关于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在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对孩子健康成长有利的原则来确定。至于彩礼和养钱,这些款项的性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例如是否有合法婚姻登记等。 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法律指导和帮助。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