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准备买房,然后房子定下来了,交了定金200.因为提前没有准备,所以只交了这些,然后签了收据,卖家也签字了。周一见的面,然后说让我们交全款,然后我说有可能凑不到,我们回家看看。本来想着有收据在那里,就开始办身份证凑钱。可是昨天却说房子卖出去了。还说周五来看的房子,周五就办完了,只能这样了,把定钱还给我们。所以这个房子就不卖给我们了,我打电话问她,为什么卖之前不跟我们说一下,毕竟都签收据了,然后就是一堆互相指责对方的话。这种情况,我们是否权益被侵犯了
2025-01-14 08:5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违约责任。如果卖家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这种情况下,买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解除。由于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书面合同并支付了定金,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依据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能会因沟通不畅而引发争执,甚至可能导致法律诉讼。建议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协商解决。虽然合同中明确了违约责任,但也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首先应当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以达到共赢的结果。 总之,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尽量保持冷静,收集证据,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考虑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