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同学一起租了个房子,刚开始说要3个人一起住,签合同的时候就是我们3个人签的,后来又加进来一个人,跟我们关系都很好,在我们3个人都同意的情况下,她住进了我们3个人的小家,有次东西坏了,我们找房东来修,房东知道多一个人后并没有说什么,大概是回家后房东媳妇跟房东说了什么,有一天房东就来了,说让我们加2000块钱,当然,这些钱对我们学生来说不算少数,我们就跟他评理,他说虽然房子租给我们了,但是我们没有使用权,我就纳闷了,租房子不就是租的使用权吗,我们又不是住宿舍,为什么连别人住进自己家里还要经过他同意?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束手无策的学生该怎么处理?认栽吗?
2021-07-13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