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至2018年1月,在广州一家私人公司,任职销售主管,工资结构为底薪+提成。底薪为2500,提成为扣除最低保底9万之后的一个点。2017年公司口头通知,未完成57万任务,不发提成。2017年全年下来总共扣了我18000左右。而我在看合同的时候没有发现任何条款扣发工资,请问我能要回我的工资吗?在我工作将近两年的时间里面,公司没有购买五险一金,社保(社保签过协议,说异地不用交补贴200),而且我的上班时间为早10到晚9,做6休息1(其中还有很长时间没有放假,最长四个月没有休息一天),国家法定节假日除了中秋补助100块钱之外,其他所有的都没有补助补休之类的,请问我能拿回属于我的工资吗?
2025-06-05 17:4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工作中遇到了一些争议。首先,关于您的薪资问题,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相应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等。如果您对公司的决定不满意,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将相关费用及时足额地划入社会保险基金。如果公司未按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缴应缴纳的款项。 再次,关于加班时间和待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三百percent的工资报酬。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 最后,关于是否需要购买社会保险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之规定,本法所称社会保险,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政府税收和个人缴费等方式筹集资金,提供社会成员基本生活保障和其他社会保障项目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