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已怀孕,但是没有登记。在登记之前我用老公给的聘礼买了个全款楼,房产证只有我名字,我想问一下离婚后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么,我老公能分到财产么
2024-07-01 14:53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自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成立。您提到的情况中,您和您的丈夫尚未进行婚姻登记,因此目前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尚未成立。您用聘礼购买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您的名字,并且是在婚姻登记之前购买的,那么该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您的个人财产。 但是,聘礼的性质可能会影响到财产的归属。如果聘礼被视为婚姻关系中的一种财产转移,并且双方有共同生活的事实,那么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聘礼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不过,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来确定。 离婚时,如果婚姻关系已经成立,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通常会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但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婚姻尚未登记,房产作为个人财产的可能性较大,除非有其他证据表明该房产应当视为共同财产。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建议您在婚姻登记前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可能的财产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