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五年了,生育一男孩,由男方抚养,当时协议写的很清楚,我有探视权并每月给男方300元抚养费,可离婚后男方就不让我见孩子了,五年就见过一次孩子,所以我也很生气,就没有给他们抚养费,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们要打官司,我是不是要补交抚养费,还有男方到现在都不让我见孩子他是不是也有惩罚
15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并且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确认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权和子女抚养费用的规定是否合法有效。如果有争议或不明确的地方,可以考虑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了解当地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和监护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法院对于此类案件处理的标准和程序。 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与孩子的照片、视频等证明您对孩子的关心和关注的材料,以支持您的主张。 准备好诉讼所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证据清单、委托代理书等,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争取双方能够达成和解。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