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下,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外地来德令哈办事的,现住在河东街道步行街玉如意宾馆(已交20天的住宿费和押金计1100元),我于10月11号早上2点出去办事时因宾馆半夜停水,走时忘记关水龙头了,等12号早上回来时宾馆老板娘告诉我说,水龙头没关都流出来了,地板泡了让我重新给她装修,我说现在是半夜,有什么事等明天上午再说。今天上午我们在谈这件事,老板娘让我重新装修,我说地板坏多少我给你修多少。请问宾馆有责任吗?
19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入住期间遇到了水龙头漏水导致地板浸泡的情况,您与宾馆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并表示会自行承担修理费用。因此,从您的表述来看,您认为宾馆没有责任。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酒店对客人的损失往往需要承担责任。特别是当客人入住后发现设施损坏或服务存在问题时,酒店通常会要求客人支付一定的赔偿金以补偿其经济损失。如果宾馆未能及时修理损坏的设施或者未提供合适的替代服务,可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议您保留好与宾馆的对话记录以及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向相关部门投诉并要求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