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水果店里上班快两年了,之前一直没有签合同,到了今年8月中旬才签,之前都没有3倍工资的,我能去劳动局投诉吗?能陪钱吗?
2025-04-12 08:57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在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的权益应当受到保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举报。 关于赔偿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确实存在不平等的待遇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您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