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夫在07年在一家公司做技术员,后公司怕他跳槽,要求来2万元现金加入技术股,但工商部门都没他股东名字,后因经营出现资金链断,2010年他们就以现有的公司各义,设备及半成品,3人以甲方都各自签字与另一方合伙,对方出150万元,但合伙第五个月前夫就巳离职,他们还在生产。在2012年乙方起诉甲方3人,独占资金及半成品。法院判决3人承担150余万,三岁小孩都能知道搞技术的不可能会掌握得到钱财,又不是技术亏损造成,清查时还算到有5万多盈利。我2015年已离婚,因房贷没交完房子还末过户到我个人,我不明白法院怎么会查封我的房子?放着占有了钱财的人逍遥法外。请问法院能拍卖我的房子吗?
2025-03-16 17:27您的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和执行程序等多个法律问题。首先,关于您提到的房屋被法院查封的问题,这通常是因为您作为债务人的配偶,在未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或共同承担责任。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并且您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房屋是您个人所有,那么法院有权对房产进行查封。 其次,关于公司股权纠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公司对外的债务则由公司本身承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存在争议,也不能仅凭一方的主张直接认定其拥有股份权益并享有相应权利。 最后,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法院通常会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需求和利益,尽可能地采取保护措施。在此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将孩子的利益放在首位,从而决定是否允许拍卖房屋。 综上所述,建议您详细了解自己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