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同居三年,生有一女,两岁,因性格不和,感情破裂想分开,分开的时候我可以拿到多少钱的青春损失费,对于孩子,我需要付抚养费吗?希望可以用短信回复,接电话不方便,谢谢
18天前您好!首先,很高兴您能够选择通过短信方式交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与您的男朋友已经分居,并且在共同生活期间有子女(如本案中您已生育女儿),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适当的“青春损失费”。这个费用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数额可以根据您与他人的共同生活时间、孩子的成长环境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至于抚养费的问题,如果您的孩子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您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当然,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我的信任和支持,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