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因为盗窃案涉嫌金额在7700元,被刑事拘留7天后取保候审,等案子递交到法院说要开庭当庭也没有宣判只签了好多文件,说叫回家准备2万,等过了20多天说要拿18000的罚金,一个是盗窃罪12000一个是隐瞒事实罪5000,说没有带着然后就把犯那个隐瞒事实罪的扣下了也没有判决书逮捕证之类的文件,然后下午去交的钱,就说不交要判实行,然后交钱的手续也都办好了,正好当天是星期五,办案人说他们周六周日不办公,到了星期一去找她她说还要上交等领导批准叫不要着急,这是怎么回事?是要判实行吗?
2024-10-08 00:19您描述的情况涉及到多个罪名和可能面临的处罚。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个罪行涉及的金额超过了法定最低罚款数额(即1万元),那么该罪行将被视为“重罪”,并且需要缴纳更重的罚款。 其次,您的案件中提到了两个不同的罪名。盗窃罪和隐瞒事实罪。盗窃罪通常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而隐瞒事实罪则可能涉及到虚假陈述或掩盖事实以逃避责任的情况。这两种情况的刑事责任不同,因此处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 关于罚款的问题,如果您未能按照要求的时间期限内缴纳罚款,可能会导致罚款执行程序启动。这可能是由于未按时办理相关手续或支付不当等原因造成的。 至于是否会被判处实行刑罚,这取决于具体的情节和法院的裁决。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无法及时缴纳罚款,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同时,也建议您尽快联系律师进行咨询,了解具体的法律后果以及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