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去了一个没有开业的医院,让我去另外一个医院进修了,请假了然后请假时间过啦没有去上班,当初协议上签字了,现在让办理离职,让把进修的补助资金退还,请问我我是该退还是不退回呢?
2025-01-09 16:11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入职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有相关的工作协议。如果您后来因为某种原因离开了这个工作岗位,如进修或其他个人原因,通常情况下是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中的规定进行处理。 关于退款的问题,建议您首先仔细阅读并理解公司的离职政策和流程。如果公司明确表示要求您退还进修期间获得的补助金,那么可能意味着这部分费用属于您离职后的经济补偿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考虑是否接受这笔款项,并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签订书面协议。 然而,如果您认为这笔款项属于您的合法收入,或者公司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这部分金额属于赔偿性质,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具体来说,您可以通过沟通表达自己的观点,了解对方的想法,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最好先详细了解情况,再做出决定。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