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公公婆婆想给我们分地,现在有4.5亩地,户口本上是6口人,我有2个小儿子,他们的意思是平分,我的意思是要有俺大儿子的,他们不同意,说要是有俺儿子的,也要有俺俩婆妹妹的,我补充一下,俺婆妹妹都已出嫁,户口也都迁移了,这种情况,按法律如何分。
2024-10-20 18:03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在您家四亩多的承包地归属问题上,如果您的父母想要将这块地分割给子女,并且按照家庭成员的人数进行分配,那么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块地是否属于您父母的财产,以及该地块是否有相应的权属证明文件。如果您认为这块地确实是您父母的财产,并且符合法定的继承条件,则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继承。 其次,您应当注意的是,即使您父母拥有该块地的所有权,也需要考虑其是否适合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例如,如果这块地在地理位置上不适合耕作或者不适合作为公共设施使用,那么可能就不适合按照家庭成员的人数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与您的父母协商,看是否能够调整地块的位置或用途,以适应更多家庭成员的需求。 最后,您还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人士帮助解决这个问题,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您也可以通过向当地的村委会或者政府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关于农村土地管理和家庭财产继承的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