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6年的7月在朋友的手机店里面办理了一个手机分期付款,手机原价是2788元,我当时办理的是一年分期,我就付了一年,我当时还多付了一个月13个月,一共自付了3228元,现在对方说我办的是两年的分期,还要付一年,我就拒绝支付了,现在对方发信息过来说把我告上了法庭,说我诈骗,还让我28号出庭,不然要把我的个人身份信息要当地媒体曝光,还要把我的个人身份信息拉如黑名单,现在整得我瞌睡都睡不好,
9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的是欺诈指控。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诈骗他人,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保留所有与交易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收据、聊天记录等。 尽快联系法律顾问或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如果确实存在欺诈行为,及时采取措施止损,并尽可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应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如何应对。同时,请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便更好地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