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姥姥去世前留有一所房子,在生病住院期间我大姨家没有照顾和拿钱给老人看病,所以在老人未去世前立下遗嘱,现在这个房子要拆迁,我大姨家能领走拆迁款吗7
2024-07-08 14:06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姥姥在去世前立有遗嘱,明确指定了房子的继承人,那么遗嘱的效力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如果遗嘱中没有提及大姨作为继承人,那么大姨在法律上通常没有权利继承房子或领取拆迁款。 拆迁补偿通常是针对房产的所有权人或者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如果遗嘱有效,并且明确了房产的继承人,那么拆迁款应当按照遗嘱的指示分配。如果遗嘱中指定了您或您的其他家庭成员作为继承人,那么大姨家在没有遗嘱授权的情况下,理论上是不能领取拆迁款的。 不过,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涉及到遗嘱的法律效力、遗嘱的真实性、遗嘱的执行等问题。如果存在争议,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