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租种本村村民弃耕地开垦好后种植了疏菜,征地补偿中地面附着物补偿款出租方要和承租方方进行均分,理由是出租方反悔三年以上的租种关系,出租方给乡政府口头说只让我租种一年,乡政府听信一面之说均分了补偿款我介入后未遂,附着物这份补偿款就扣在乡政府不发放给种植人长达半年多,多次协商未果,起诉被告应该是谁
2024-07-08 13:05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口头租种关系存在争议,并且乡政府在未充分调查的情况下对补偿款进行了均分,导致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您需要明确起诉的依据。如果口头租种关系没有书面合同,您需要收集证据来证明租种关系的持续时间以及您对土地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证据可能包括证人证言、交易记录、耕种记录等。 其次,确定被告。如果乡政府在没有充分调查的情况下均分了补偿款,并且扣留了补偿款,那么您可以将乡政府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合理分配补偿款。 在起诉过程中,您需要提出合理的诉求,包括要求乡政府返还不当扣留的补偿款,以及可能的利息损失等。同时,您也可以要求确认口头租种关系的合法性和效力。 最后,建议您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最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