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6日签订购房合同,公积金贷款,但是六月初被告知合同签署有误,本人一直在外地出差,改不了合同也就没去办理贷款,于2018年6月30号发贷款催稿函。请问是我的责任还是开发商的责任,我需要在期限内完成贷款吗?
22天前您好!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是在合同签署时发现错误,并且没有及时通知开发商进行修改或撤销合同,则可能被视为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合同的签署是合法有效的,且您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例如支付首付款),则开发商应向您提供贷款服务。因此,您的责任在于确保合同的正确性,并及时与开发商沟通和解决任何可能出现的问题。 关于贷款期限的问题,这通常取决于贷款的具体条款。建议您尽快联系开发商,了解具体的还款计划和要求。此外,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